金湖儀器儀表協會率隊參加全市宣判大會
1月28日,金湖縣儀表公司儀表協會組織15家儀器儀表會員接受法治教育,參加淮安市中院宣判被告人陶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宣判會。會員紛紛表示要增強知識產權維權意識,積極打擊侵權行為,感謝法院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。
據悉,被告人未經注冊商標人許可,雇傭劉某、崔某在互聯網上架設“江蘇紅光儀表廠有限公司”、“江蘇杰創科技有限公司”假冒網站,在網站上使用紅光儀表公司“蘇儀” 注冊商標,杰創公司“BCST”注冊商標,并以上述公司上海辦事處名義對外宣傳和招纜業務。被告人陶某接到業務后,委托李某、謝某生產假冒紅光公司、杰創公司的產品,以及從其他公司或網上購進其他品牌產品后,自己將原品牌標簽撕毀,貼上假冒紅光儀表、杰創科技品牌標簽,予以銷售。在銷售過程中,被告人陶某在其與客戶簽訂的部分購銷合同、產品裝箱清單中,使用“蘇儀”、“BCST”注冊商標。2019年至2020年期間,被告人陶某以上述方式,在與無錫市中岳石化設備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業務往來中,使用“蘇儀”、“BCST”注冊商標,非法經營額共計34萬余元。
淮安市中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陶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,在同一種商標上使用與其使用商標相同的商標,情節特別嚴重,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最終判決陶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20萬元。